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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年輕讀者
大約160年前,美國正陷入一場自相殘殺的可怕戰爭,稱為「南北戰爭」。南方十一個州,試圖脫離聯邦,另建自己的國家「邦聯」。在南方,大約有四百萬人被奴役:他們被迫無償勞動,可以被買賣,還被迫與家人分離,也不准學習讀寫。
亞伯拉罕·林肯,是當時的美國總統。起初,他表示這場戰爭的目的,是維護國家的統一。但被奴役的人,早已紛紛逃往聯邦軍隊;北方也有許多人主張,這場戰爭必須同時終結奴隸制度。
1863年的第一天,林肯簽署了一份名為《解放奴隸宣言》的文件。「解放」的意思,就是讓人重獲自由。這份宣言宣布,在與美國作戰各州境內被奴役的人,從那天起獲得自由,黑人男性此後也能加入聯邦陸軍與海軍。
這份文件,並沒有讓所有人立刻獲得自由。它並未涵蓋一些仍效忠聯邦的州,而在南方大部分地區,邦聯軍隊依然掌控著局勢。但每當聯邦士兵向前推進,自由的承諾,也就隨之向前延伸。許多被奴役的人,逃向聯邦防線,將近二十萬名黑人男性,成為聯邦軍隊的士兵與水兵。
在除夕夜,家家戶戶聚集在教堂裡,等待午夜時分自由降臨的那一刻。這個消息,傳到有些地方的時間非常晚:在德克薩斯州,聯邦士兵,直到1865年6月19日才正式宣布。人們至今仍在慶祝這一天,稱之為「六月節」。
《解放奴隸宣言》是一大步,但要在全美各地徹底終結奴隸制度,還需要一部憲法修正案。這部法律——《第十三修正案》——於1865年年底正式生效。林肯當年親手簽署的那份文件,如今保存在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國家檔案館中。
重點速覽
- 發布
- 1863年1月1日(1862年9月22日的《初步解放奴隸宣言》曾預先宣告)
- 頒布者
- 美國第16任總統亞伯拉罕·林肯,以三軍統帥的身分發布
- 性質
- 總統宣言與戰時措施;後由國務院編號為第95號公告
- 適用範圍
- 十個仍在叛亂中的邦聯州境內被奴役的人,不包括獲豁免的聯邦控制區;佔全美約四百萬被奴役人口中的三百五十多萬人
- 未涵蓋
- 效忠聯邦的邊境州(德拉瓦、肯塔基、馬里蘭、密蘇里)、田納西州,以及維吉尼亞州與路易斯安那州中列名的聯邦控制區
- 軍事影響
- 授權招募黑人男性入伍;到1865年,約二十萬名黑人士兵與水兵曾為聯邦效力
- 原件
- 五頁手寫文件,附有絲帶與印章,現藏於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國家檔案館
- 終告完成
- 1865年12月6日批准的《第十三修正案》,正式在全美廢除奴隸制度,僅作為犯罪懲罰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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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奴隸宣言》是什麼?
《解放奴隸宣言》,是美國歷史上最著名的文件之一。這份文件,由總統亞伯拉罕·林肯於1863年1月1日簽署,宣告在當時仍處於叛亂狀態的美國各地區內,「所有被奴役者」,「即日起獲得自由,此後永遠自由」。宣言也宣布,「條件合適」的獲釋男性,將被接納加入美國的武裝部隊。
這份宣言,是在美國南北戰爭(1861–1865年)期間發布的,交戰雙方,是美國(聯邦)與宣布獨立、自稱「邦聯」的南方十一個蓄奴州。林肯發布此令時,並非透過國會立法,而是以其身為陸海軍三軍統帥的職權,頒布一道軍事命令。他稱這是「鎮壓上述叛亂所必要且適當的戰時措施」。
正因為這是一項戰時措施,這份宣言,也帶有重要的侷限。它僅適用於叛亂地區,並不適用於仍效忠聯邦的蓄奴州,而且其效力,取決於聯邦軍隊能否取得勝利。然而,它依然改變了這場戰爭的意義。正如美國國家檔案館所言,1863年1月1日之後,聯邦軍隊每前進一步,自由的疆域,也隨之擴大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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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3年以前美國的奴隸制度
到1860年為止,美國境內約有近四百萬人被奴役,幾乎全都是非洲裔,大多數居住在南方。法律上,被奴役者被視為財產:他們可以被買賣、被迫與家人分離、遭受暴力懲罰,也被剝奪受教育的機會。他們無償的勞動,生產出棉花、菸草、蔗糖與稻米,構成了這個國家財富的重要部分。
1777年到1804年間,北方各州陸續開始廢除奴隸制度,有的立即廢除,有的則逐步進行,但南方各州無一如此。1787年制定的美國憲法,雖然避免直接使用「奴隸制」這個字眼,卻在多方面對其加以保護,例如在計算眾議院代表席次時,把被奴役者以五分之三人計入,並要求各州歸還逃亡者。1857年,最高法院在「德雷德·史考特案」中裁定,黑人美國人不能成為公民,國會也無權在西部領地禁止奴隸制度。
1860年,反對奴隸制擴張的林肯,當選為總統,大多數蓄奴州因此試圖脫離聯邦。隨之而來的這場戰爭,就其根源而言,與奴隸制度密不可分——但美國政府起初表示,這場戰爭的目的,僅僅是為了恢復聯邦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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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解放之路,1861–1862年
被奴役者自己,把自由的問題,硬生生地推上了這場戰爭的議程。1861年5月,三名逃離奴役的男子,抵達維吉尼亞州的門羅堡。當地的聯邦將領班傑明·巴特勒,拒絕把他們遣返,並稱他們為「戰爭違禁品」。很快地,成千上萬的人,開始逃往聯邦防線。他們被安排從事勞役工作,許多人聚居的營地,後來也成為教育與新社群誕生的場所。
國會,則採取了步步為營的做法。1861年與1862年,國會先後通過了《沒收法》,解放了被用來支援叛亂的奴隸,後來又進一步解放了叛亂陣營主人名下、逃到聯邦防線的奴隸。1862年3月,國會禁止軍隊遣返逃亡者。1862年4月,哥倫比亞特區的奴隸制度,在對奴隸主予以補償的前提下被廢除;同年6月,國會又推翻德雷德·史考特案的裁決,在所有聯邦領地內禁止奴隸制度。
林肯則採取謹慎的態度。他需要肯塔基、馬里蘭等效忠聯邦的蓄奴州支持,也需要北方選民的支持,而許多北方選民,願意為維護聯邦而戰,卻未必願意為黑人的自由而戰。他曾提議循序漸進、附帶補償的解放方案,甚至考慮讓獲釋者自願移居海外殖民地。但到1862年夏天,他已經斷定,解放叛亂地區被奴役的人,是贏得這場戰爭的必要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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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延宕與「一百天」
1862年7月22日,林肯向內閣宣讀了一份宣言草案。國務卿威廉·H·蘇厄德建議他,等到一場軍事勝利之後再發布,以免這項措施,看起來像是敗方孤注一擲的最後掙扎。在等待期間,林肯公開回應了要求加快解放進程的編輯霍勒斯·格里利。他於1862年8月22日發表的那封著名公開信中寫道,自己「首要的目標」,是拯救聯邦,如果能藉由「解放一部分人、放任另一部分人不管」來拯救聯邦,他也願意這麼做。歷史學家指出,林肯寫這封信時,其實早已擬好宣言草稿;許多人認為,這封信意在把解放奴隸包裝成拯救聯邦的手段,藉此為北方輿論做好準備。
1862年9月17日,聯邦軍隊在馬里蘭州的安提坦戰役中獲勝,擊退了邦聯軍隊的入侵。五天後,也就是9月22日,林肯發布了《初步解放奴隸宣言》。宣言警告,1863年1月1日起,任何仍處於叛亂狀態的州、或州內任何地區,被奴役的人「將自那時起,此後永遠獲得自由」。叛亂各州,還有一百天的時間,可以選擇重返聯邦,並至少在一段時間內,保留奴隸制度。然而,沒有一個州這麼做。
這份初步宣言,也付出了政治代價。民主黨人抨擊它違憲、具煽動性,在1862年秋季的選舉中,民主黨也因此在眾議院增加了席次,並贏得了紐約州州長之位。一些支持者,甚至擔心林肯會就此退縮。但1863年1月1日,一如他先前的承諾,他依然簽署了這份最終版的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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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文本:它說了什麼——又遺漏了什麼
這份宣言,以枯燥的法律語言寫成。開頭先引述了9月發布的宣言,接著列出仍處於叛亂狀態的各州及其部分地區:阿肯色州、德克薩斯州、路易斯安那州(除新奧爾良及十三個列名的堂區之外)、密西西比州、阿拉巴馬州、佛羅里達州、喬治亞州、南卡羅來納州、北卡羅來納州,以及維吉尼亞州(除後來成為西維吉尼亞州的四十八個縣及另外幾個縣之外)。宣言宣布,在這些地區,被奴役者「即日起獲得自由,此後永遠自由」,包括陸海軍在內的政府部門,「將承認並維護」他們的自由。
宣言要求獲釋者「除非為了必要的自衛,否則應克制一切暴力行為」,並建議他們「忠實工作,領取合理報酬」。宣言還宣布,他們將被接納加入武裝部隊,駐守要塞、操作艦艇。宣言最後,稱這項措施為「基於軍事必要、受憲法保障的一項正義之舉」,並祈求「人類審慎的評斷,以及全能上帝的恩澤」。
宣言遺漏的內容,與它所宣告的內容同樣意義重大。四個效忠聯邦的蓄奴州——德拉瓦、肯塔基、馬里蘭與密蘇里——並未被納入其中,因為林肯相信,自己的戰時職權,並不及於未曾叛亂的州。大部分已在聯邦控制下的田納西州,也未被列入名單,維吉尼亞州與路易斯安那州中獲豁免的地區同樣如此。這些被排除在外的地區,加總起來,讓大約八十萬人無法受到這份宣言的保障。當時與後世的批評者都曾指出這其中的諷刺:它解放了聯邦當時尚無法觸及的人,卻讓許多聯邦已能觸及的人,得到了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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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的自由:逃亡、戰爭與黑人士兵
有人說,這份宣言「沒有解放任何人」,但這並不準確。在邦聯境內、由聯邦控制且未被豁免的地區——例如南卡羅來納州與喬治亞州外海的海島群、北卡羅來納州東部部分地區,以及密西西比河谷——數萬人,在1863年1月1日當天便合法獲得了自由。目擊者記述,當宣言文本被朗讀出來時,人們紛紛歡慶。除夕夜,無論是被奴役還是已獲自由的黑人美國人,都聚集在「守夜禮拜」上,等待自由降臨的那一刻。
隨著聯邦軍隊向前推進,這份宣言,也隨之傳播開來。消息透過被奴役者之間的網絡不斷擴散,促使許多人逃往聯邦防線。這使邦聯,喪失了種植糧食、修築工事、運行鐵路所仰賴的勞動力。當時還是維吉尼亞州一名男孩的布克·T·華盛頓,後來回憶起一位聯邦軍官,朗讀「一份相當冗長的文件——我想,那就是《解放奴隸宣言》」,以及母親含著喜悅的淚水親吻孩子們的情景。
這份宣言承諾招募黑人男性入伍,帶來了深遠的影響。到戰爭結束時,約有二十萬名黑人士兵與水兵——大多數曾是奴隸——曾為聯邦效力;美國有色人種部隊的各團,約佔聯邦軍隊總數的十分之一。美國國家檔案館,把這種情況形容為「讓獲解放者,成為解放者」。邦聯則以威脅回應,聲稱要把被俘的黑人聯邦士兵及其白人軍官,當作叛亂分子處置;1864年,邦聯軍隊更在枕頭堡屠殺了黑人聯邦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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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的反應
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稱這份宣言為「我國歷史上最偉大的事件,甚至可能是本世紀最偉大的事件」。廢奴主義者為此歡慶,儘管許多人也批評其侷限性。反戰的民主黨「銅頭蛇派」,則譴責它違憲,並警告可能引發種族暴力。許多聯邦士兵,對此心情複雜,不過尤利西斯·S·格蘭特將軍,卻在1863年寫道,解放奴隸與武裝黑人男性,是「迄今為止給邦聯最沉重的一擊」。
邦聯領導人,則以憤怒作為回應。總統傑佛遜·戴維斯,威脅要把受宣言涵蓋地區內被俘的聯邦軍官,移交州法院,以「煽動奴隸叛亂」的罪名審判;羅伯特·E·李將軍,則把這份宣言,形容為一項「野蠻殘暴的政策」。一些邦聯人士,更主張這證明了這場戰爭一直以來,就是為了奴隸制而戰,並藉此號召南方白人更加奮力抵抗。
在海外,這份宣言,讓這場戰爭,明顯呈現出一場反對奴隸制的鬥爭,因而有助於扭轉英國與法國的輿論,使其轉而支持聯邦。英格蘭曼徹斯特的工人,寄了一封支持信給林肯,讚揚他為實現「人人生而自由平等」這一原則所踏出的步伐。義大利愛國者朱塞佩·加里波底,則稱頌林肯為「偉大的解放者」。再加上安提坦戰役的結果,這使得歐洲各國承認邦聯的可能性,變得更加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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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宣言到修正案
由於這份宣言,是建立在戰時職權之上,許多人擔心,一旦戰事結束,法院或後來的總統,可能會把它視為無效。它也讓奴隸制度,在被豁免的地區依然合法。因此,林肯敦促聯邦控制下的各州,在各自的州憲法中廢除奴隸制度——馬里蘭、密蘇里、田納西、西維吉尼亞,以及路易斯安那與維吉尼亞境內由聯邦控制的地區,都在戰爭期間如此做了——並把一項憲法修正案,納入了自己1864年競選連任的政見之中。
參議院於1864年4月8日通過了《第十三修正案》,眾議院則於1865年1月31日通過。林肯於1865年4月遇刺身亡,未能等到修正案批准生效的那一天。1865年6月19日,聯邦將領戈登·格蘭傑,在加爾維斯頓宣布,這份宣言,如今將在德克薩斯州——邦聯最偏遠的一州——正式施行;這一天,後來被人們稱為「六月節」,並於2021年成為美國的聯邦假日。這部修正案,於1865年12月6日正式批准,讓肯塔基與德拉瓦兩州境內僅存的被奴役者,終於也重獲自由。
這部修正案中「除作為犯罪懲罰之外」這項但書,後來卻讓某些形式的強制監獄勞動——尤其是戰後南方盛行的「囚犯租賃制」——得以存續。奴隸解放,也留下了公民權、投票權,以及獲釋者土地問題等懸而未決的課題,「重建時期」,以及後續的《第十四修正案》與《第十五修正案》,都曾試圖解決這些問題,卻在許多方面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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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論:林肯、軍隊,還是被奴役者——究竟是誰解放了奴隸?
歷史學家長期爭論,這份宣言與林肯本人,究竟應得多少功勞。1948年,理查·霍夫士達特有一句名言,說它「具備一張提貨單所擁有的全部道德莊嚴」,並且恰恰只在其效力所不能及之處,解放了奴隸。而在另一個極端,記者勒羅恩·班奈特,在其著作《被迫走向榮耀》(2000年)中,把林肯描繪成一位不情不願、內心其實堅持白人至上主義的解放者;大多數學院派歷史學家,認為他的結論失之偏頗,予以否定,同時也承認,林肯早年確實抱持過帶有種族偏見的觀點。
自1980年代起,社會史學家——尤其是圍繞艾拉·柏林所主持的「自由人與南方社會計畫」而形成的一批學者——則強調「自我解放」的概念:被奴役者藉由逃亡、拒絕工作,以及投身軍旅,迫使聯邦正視奴隸制問題,也使得解放奴隸,成為一項軍事上的必要之舉。詹姆斯·M·麥克弗森則反駁道,這種說法,不該抹煞林肯政策與聯邦軍隊所發揮的決定性作用——沒有這兩者,逃亡本身,也無法轉化為持久的合法自由。近年大多數研究,則傾向把這兩種觀點結合起來。
艾倫·C·蓋爾佐在《林肯的解放奴隸宣言》(2004年)一書中主張,這份文件枯燥的法律措辭,其實是刻意為之:身為律師、被稱作「最後一位啟蒙時代政治家」的林肯,特意把解放奴隸,建立在當時所能取得最穩固的憲法基礎之上,以確保它能在法院中站得住腳。艾瑞克·方納在《烈火試煉》(2010年)一書中,則梳理了林肯對奴隸制與種族觀念的轉變歷程,最終得出結論:儘管林肯並非廢奴主義者,也抱持著那個時代典型的種種觀念,但他展現出「一種在道德與政治上不斷成長的驚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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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與憲法問題
1865年以前,包括林肯在內的大多數美國人,都相信聯邦政府在承平時期,並無權在奴隸制度存在的各州境內加以廢除。林肯的主張,則要窄得多:身為武裝叛亂期間的三軍統帥,他有權沒收或解放敵方財產——包括被當作財產對待的人——藉此削弱敵方的力量。這套理論,正好解釋了這份宣言的適用範圍:它只涵蓋1863年1月1日當天仍處於叛亂狀態的地區,而且,儘管初步版本曾特別提及《沒收法》,最終版本卻並未援引該法。
這樣的法律基礎,既是力量,也是弱點的來源。它讓林肯得以不經國會,逕自採取行動,並把解放奴隸,向謹慎的北方民眾,包裝成一項軍事措施。但這也引發了一個疑問:戰時所授予的自由,在和平時期是否依然有效?1862年年底,林肯詢問司法部長愛德華·貝茨,以這種方式獲得自由的人,是否可能被重新奴役;貝茨得出的結論是:不可能。這份宣言,從未在法院中受到直接挑戰,但這種不確定性,正是林肯與國會,最終推動《第十三修正案》的原因之一。
學者們也對這份宣言在國際法與軍事倫理中的地位,有所爭論。1863年,聯邦也頒布了規範軍隊行為的《利伯守則》;這部守則,與這份宣言的精神一致,並堅持被俘的黑人聯邦士兵,必須被當作戰俘對待,藉此回應邦聯揚言把他們視為逃亡奴隸的威脅。因此,這份宣言,正處在憲法、戰爭法,以及被奴役者——他們早已開始把聯邦防線,視為自由疆界——的種種訴求,三者交會的節點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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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其副本與相關記憶
1863年1月1日發布的官方宣言正本,如今保存在華盛頓的美國國家檔案館中。其文本共五頁手寫稿,原本以窄幅的紅、藍絲帶繫住,並在簽名頁上,蓋著國璽壓印的封蠟。這份文件,原本與其他公告一同裝訂,由國務院保管,後者後來將其編為第95號,並於1936年,轉交予國家檔案館典藏。由於文件本身十分脆弱,如今只在短暫的時段內對外展出。林肯親筆撰寫的初步宣言手稿,則收藏於紐約州立圖書館。戰爭期間,也曾流通若干經過授權的印刷版本,其中一些還有林肯的親筆簽名。
這份宣言留下的記憶,也隨時間而改變。獲釋者及其後代,會在不同地區、於不同日期慶祝解放紀念日——許多地方選在1月1日,德克薩斯州則選在6月19日——這反映出,自由真正降臨當地的時間各有不同。戰後的一個世紀裡,白人美國人往往淡化奴隸制在南北戰爭中所扮演的角色,解放奴隸一事,也逐漸從全國性的紀念活動中淡出。
民權運動期間,這份宣言,作為一項尚未兌現的承諾,再度被喚起。1962年,馬丁·路德·金恩,敦促總統約翰·甘迺迪,發布一份「第二份解放奴隸宣言」,明令廢除種族隔離制度。1963年,金恩發表〈我有一個夢〉演說,開篇便以「百年之前」一語,指向這份宣言,並宣稱一百年後的今天,「黑人依然沒有得到自由」。1965年,總統林登·詹森,在提出《投票權法案》時表示:「解放,終究只是一紙宣言,而非事實。」
核心概念
- 戰時措施
- 林肯把解放奴隸,建立在他身為三軍統帥、有權削弱敵方力量的職權之上,這也界定了它的適用範圍與侷限。
- 改變戰爭的目的
- 這份宣言,把一場為恢復聯邦統一而打的戰爭,轉變成同時也要終結奴隸制度的戰爭。
- 自我解放
- 被奴役者逃往聯邦防線、拒絕勞動,推動政府走向解放奴隸,也賦予了這份宣言真正的力量。
- 從獲解放者到解放者
- 藉由向黑人男性開放軍職,這份宣言,讓大約二十萬人得以為聯邦、也為自由而戰。
- 範圍有限,效力擴大
- 它把效忠聯邦與已被佔領的地區排除在外,但聯邦軍隊每一次推進,都把自由的疆域,向南方進一步延伸。
- 宣言與憲法修正之別
- 要讓廢奴永久生效,就需要《第十三修正案》,因為一道戰時命令,未必能在和平時期存續。
- 尚未完成的承諾
- 民權運動的領袖,援引這份宣言,要求把法律上的自由,落實為真正的平等。
紀錄
- 1857年 — 最高法院在德雷德·史考特案中裁定,黑人不得成為公民,國會也無權在領地內禁止奴隸制度。
- 1861年 — 南北戰爭爆發;5月,巴特勒將軍在門羅堡,宣布逃亡奴隸為「戰爭違禁品」。
- 1862年 — 4月16日:哥倫比亞特區廢除奴隸制度;6月:國會在各領地禁止奴隸制度;7月17日:《第二次沒收法》通過。
- 1862年 — 7月22日:林肯向內閣宣讀宣言草案;8月22日:致霍勒斯·格里利的公開信發表。
- 1862年 — 9月22日:安提坦戰役後,林肯發布《初步解放奴隸宣言》。
- 1863年 — 1月1日:最終版《解放奴隸宣言》生效;黑人士兵的招募規模隨之擴大。
- 1864年 — 4月8日:參議院通過《第十三修正案》;11月,馬里蘭州廢除奴隸制度。
- 1865年 — 1月31日:眾議院通過《第十三修正案》;4月:林肯遇刺身亡。
- 1865年 — 6月19日:德克薩斯州加爾維斯頓宣布解放奴隸(六月節);12月6日:《第十三修正案》正式批准。
- 1936年 — 《解放奴隸宣言》正本,由國務院移交至國家檔案館典藏。
- 1963年 — 宣言發布百週年;馬丁·路德·金恩,在〈我有一個夢〉演說中援引這份宣言。
- 2021年 — 六月節成為美國的聯邦假日。
詞彙表
- 解放
- 使人脫離奴隸身分,或其他法律上的束縛,重獲自由。
- 宣言
- 由一國元首發布的官方公開聲明。
- 邦聯
- 美利堅聯盟國,是1860至1861年間試圖脫離美國的南方十一個蓄奴州所組成的政治實體。
- 聯邦
- 南北戰爭期間,美國政府,以及仍效忠於它的各州。
- 邊境州
- 留在聯邦內的蓄奴州:德拉瓦、肯塔基、馬里蘭與密蘇里(後來還有西維吉尼亞)。
- 違禁品
- 戰時對逃往聯邦防線的奴隸的稱呼,起初被當作繳獲的敵方財產處理。
- 三軍統帥
- 美國總統依憲法擔任武裝部隊最高統帥的職位。
- 第十三修正案
- 1865年通過的憲法修正案,除作為犯罪懲罰之外,全面廢除了奴隸制度。
- 美國有色人種部隊
- 聯邦軍隊中,主要由非裔美國人士兵組成的各團。
- 六月節
- 6月19日,即1865年在德克薩斯州宣布解放奴隸的紀念日,如今是美國的聯邦假日。
問答
《解放奴隸宣言》解放了所有被奴役的人嗎?
沒有。它只適用於叛亂地區,把效忠聯邦的蓄奴州,以及部分聯邦控制區排除在外。隨著聯邦軍隊不斷推進,它才逐漸成為現實。直到1865年12月《第十三修正案》通過,奴隸制度才在全美各地徹底終結。
林肯為什麼不一次解放所有人?
他相信,憲法只賦予他,以戰時措施的名義、對叛亂各州解放奴隸的權力。他也擔心,這麼做會失去效忠聯邦的蓄奴州,以及北方民眾的支持。
宣言的正本,如今保存在哪裡?
簽署的正本,保存在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國家檔案館。由於文件十分脆弱,每次只會對外展出短短幾天。
什麼是「六月節」?
它紀念的是1865年6月19日,一位聯邦將領在德克薩斯州宣布,當地被奴役的人已經自由。如今,它是美國的國定假日。
有人說這份宣言其實沒有解放任何人,這是真的嗎?
不是。南方由聯邦控制的地區裡,數萬人立刻獲得了自由;隨著聯邦軍隊在戰爭期間持續推進,又有數百萬人陸續獲得了自由。
如今歷史學家如何評價林肯的角色?
大多數人認為,奴隸解放是林肯的政策、聯邦軍隊,以及被奴役者本身行動三者共同作用的結果。他們爭論的,是各自應占多少份量,以及林肯對種族的看法,究竟是如何轉變的。
後來的總統有可能廢止它嗎?
從法律上看,它只是一道總統的戰時命令,因此它能否長久有效,本身並不確定。這正是後來推動《第十三修正案》的一個關鍵原因。
資料來源與延伸閱讀
-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 Wikipedia
- 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 (Featured Documents). U.S. National Archives
-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 (Milestone Documents). U.S. National Archives
- Thirteen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Wikipedia
- Juneteenth. Wikipedia
- Contraband (American Civil War). Wikipedia
- United States Colored Troops. Wikipedia
- Lieber Code. Wikipedia
- Allen C. Guelzo, Lincoln’s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 The End of Slavery in America. Simon & Schuster, 2004
- Eric Foner, The Fiery Trial: Abraham Lincoln and American Slavery. W. W. Norton,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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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方列出的公開資料,在 AI 協助下撰寫,並隨新研究發表持續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