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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年輕讀者
大約250年前,北美洲東岸有十三個殖民地,受到大西洋另一邊的英國統治。許多殖民地居民很生氣,因為英國決定要他們繳哪些稅,他們卻無法在制定法律的英國國會表達意見。
爭執在1775年變成了戰爭。隔年夏天,十三個殖民地的領袖來到費城開會。他們決定宣布:我們不再是殖民地,而是自由、獨立的州。
一位來自維吉尼亞、名叫湯瑪斯·傑佛遜的年輕人寫了初稿。約翰·亞當斯和班傑明·富蘭克林等領袖幫忙修改。1776年7月4日,這場稱為大陸會議的會議通過了宣言。因此,美國人把7月4日當作獨立紀念日來慶祝。
宣言最有名的一句話說:「人人生而平等」,並享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這些話很有力量。可是當時,殖民地有數十萬黑人被奴役,女性不能投票,美洲原住民族也受到不公平的對待。許多簽署宣言的人自己也蓄奴。
後來,原本被排除在外的人用宣言中的話爭取公平。女性爭取投票權,被奴役的人和支持者反抗奴隸制度,其他國家的人也爭取獨立。宣言因此成為一個承諾,後世的人不斷努力讓它實現。
重點速覽
- 通過日期
- 1776年7月4日(7月2日表決通過獨立)
- 地點
- 費城的賓夕法尼亞州議會大廈(今獨立廳)
- 通過者
- 代表十三個殖民地的第二屆大陸會議
- 主要起草者
- 湯瑪斯·傑佛遜,代表五人委員會(亞當斯、富蘭克林、傑佛遜、李文斯頓、謝爾曼)
- 簽署者
- 56名代表;多數人於1776年8月2日在正式謄寫的羊皮紙本上簽名
- 結構
- 引言、序言、對喬治三世的控訴條目、對英國人民的譴責、正式的獨立宣告
- 原件
- 正式謄寫的羊皮紙本,收藏於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國家檔案館
- 歷史背景
- 美國獨立戰爭(1775年至17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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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獨立宣言》?
《獨立宣言》是一份單頁文件。1776年7月4日,北美十三個英國殖民地的代表透過它宣布,這些殖民地已成為「自由而獨立的州」,不再受英國王室統治。宣言的對象不只包括英國和殖民地居民;正如開頭所說,它也面向「人類的輿論」,向全世界說明脫離英國的理由。
宣言本身沒有建立政府或制定憲法。當時美國獨立戰爭已經打了一年多。它最直接的實際目的,是正式宣布與英國決裂、團結各殖民地,並讓它們能向法國等外國尋求結盟與援助。
然而,第二段主張「人人生而平等」,並享有「不可剝奪的權利」,使宣言遠不只是一份外交公告。此後兩百五十年間,它成為世界上最常被引用的政治文獻之一。廢奴運動者、女性主義者、民權運動者和獨立運動者都曾引用它,指出現實與宣言文字之間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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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從英國臣民到反抗者
1763年,英國在七年戰爭中擊敗法國,取得北美洲大片領土,也背負巨額債務。為支付帝國的防務開支,英國國會開始直接向殖民地課稅,包括《糖稅法》(1764年)、《印花稅法》(1765年)和湯森稅(1767年)。許多殖民地居民抗議,認為只有他們自己選出的議會才能向他們課稅,不能由沒有殖民地代表的英國國會決定。他們提出「無代表,不納稅」的口號。
接著發生了抗議、抵制和衝突,包括波士頓大屠殺(1770年)與波士頓茶葉事件(1773年)。英國以《強制法案》(1774年)回應,關閉波士頓港,並限制麻薩諸塞的自治。1774年,各殖民地派代表參加第一屆大陸會議,協調抵抗行動。
1775年4月,麻薩諸塞的列星頓和康科德爆發戰鬥。第二屆大陸會議在費城召開,組建由喬治·華盛頓統率的軍隊,起初仍希望與喬治三世和解。但國王宣布殖民地叛亂,國會切斷其貿易,英國也雇用德意志部隊。1776年1月,湯瑪斯·潘恩的小冊子《常識》強力主張獨立與共和政體,廣為流傳。到了春天,許多殖民地和城鎮已指示代表支持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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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言如何寫成
1776年6月7日,維吉尼亞的理查·亨利·李提出決議,主張「這些聯合殖民地是,而且理應是自由而獨立的州」。大陸會議延後表決,讓仍在猶豫的殖民地有時間考慮,但於6月11日指派五人委員會準備宣言。委員會成員是約翰·亞當斯、班傑明·富蘭克林、湯瑪斯·傑佛遜、羅伯特·R·李文斯頓和羅傑·謝爾曼。
委員會請當時33歲的傑佛遜撰寫初稿。他在費城市場街與第七街交會處一棟房屋的租用房間裡工作。亞當斯和富蘭克林提出修改建議,委員會則在6月28日將草稿提交大陸會議。
7月2日,大陸會議通過李提出的獨立決議。紐約代表因未獲表決指示而棄權,紐約於一週後批准獨立。接著,大陸會議逐行辯論草稿兩天,刪去約四分之一的內容,並於7月4日通過定稿。當晚,印刷商約翰·鄧拉普印製了單張公告,送往各州和軍隊。這批最早的印本約有二十多份保存至今。
之後,書記在羊皮紙上製作了一份正式手寫本,稱為「正式謄寫本」。多數代表於1776年8月2日在上面簽名,其餘一些人稍後才簽。大陸會議主席約翰·漢考克第一個簽名,字也最大。在英國眼中,簽名屬於叛國行為,因此簽署者的完整名單直到1777年1月才正式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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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言寫了什麼
《獨立宣言》分成五個部分。引言說明,當一個人民必須解除與另一個人民之間的政治聯繫時,基於對「人類輿論應有的尊重」,必須說明原因。序言接著提出政府理論: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政府是為保障這些權利而建立,其正當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當政府破壞這些目標時,人民有權改變或廢除它。
篇幅最長的部分是對喬治三世的控訴,列出約27項不滿;確切數目取決於如何劃分條目。宣言指控國王阻撓殖民地立法、解散議會、未經同意在和平時期維持常備軍、切斷貿易、未經同意課稅、剝奪殖民地居民接受陪審團審判的權利,並對他們發動戰爭。值得注意的是,它指控的是國王,而非英國國會,因為殖民地居民逐漸主張,國會對他們根本沒有權力。
較短的一部分批評英國人民無視殖民地的呼籲。結語宣布各殖民地為「自由而獨立的州」,不再效忠英國王室,並擁有宣戰、議和、締結同盟及通商的完整權力。最後,它以誓言作結:「我們以生命、財產與神聖的榮譽,彼此相互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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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思想從何而來
傑佛遜後來寫道,他並不追求原創,而是希望表達人們對這個問題的普遍看法,也就是「美國人的心聲」。《獨立宣言》的思想來自廣泛的傳統:英國憲政史,包括1688年的光榮革命與《英國權利法案》;約翰·洛克的自然權利哲學,其《政府論次講》主張政府建立在人民同意之上,侵犯權利時人民可以反抗;以及蘇格蘭啟蒙運動與古典共和主義的著作。
更直接的範本出自北美殖民地。喬治·梅森起草、於1776年6月12日通過的《維吉尼亞權利宣言》,開頭便主張人人天生同樣自由、獨立,並享有固有權利。傑佛遜也曾為維吉尼亞的新憲法起草序言,列出對國王的不滿。宣言的控訴清單則延續了英國向統治者正式提出申訴的悠久傳統。
宣言以「追求幸福」取代洛克為人熟知的「生命、自由與財產」三項表述,引起許多討論。學者對其意義有不同看法:它可能反映了更廣義、關於人如何過好生活的道德哲學,也可能指社會福祉,或只是十八世紀用語中幸福與財產密切相關的表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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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被排除在外
1776年,十三個殖民地約每五人就有一人遭到奴役,其中大多數有非洲血統。傑佛遜一生蓄奴數百人,其他幾位簽署者也蓄奴。他的草稿原本有一大段文字,譴責喬治三世造成跨大西洋奴隸貿易;大陸會議將其刪除,部分原因是為了取得南卡羅來納和喬治亞的支持,也因為許多北方商人從這項貿易獲利。當時已有批評者注意到其中的矛盾:英國作家塞繆爾·詹森在1775年質問,為何高喊自由最響亮的人,竟是驅使奴隸勞動的人。
定稿也指控國王「煽動我們內部的叛亂」。這指的是英國承諾讓逃離支持獨立一方主人的奴隸獲得自由,以換取他們為王室作戰,例如鄧莫爾勳爵於1775年11月發表的公告。戰爭期間,數千名被奴役者確實越過英軍防線尋求自由。
宣言將美洲原住民稱為「殘酷無情的印第安野蠻人」。英國曾於1763年試圖限制殖民地居民向西取得土地;許多原住民族因此認為,殖民地居民對西部土地的渴求比英國王室更具威脅,並選擇與英國結盟。對他們而言,新共和國的獨立往往意味著土地流失加速。
宣言沒有提到女性。1776年3月,阿比蓋爾·亞當斯曾敦促丈夫約翰在制定新法律時「記得女性」,但他把這項要求當作玩笑。效忠派,也就是仍效忠英國的殖民地居民,同樣被排除在宣言所說的「一個人民」之外。有些估計認為,他們約占白人人口的五分之一;後來有數萬人前往加拿大、英國和加勒比海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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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發生了什麼
人們在城鎮和軍營公開朗讀《獨立宣言》。7月9日,喬治·華盛頓命人在紐約向部隊宣讀後,群眾推倒了一座鍍金的喬治三世鉛製雕像;據說雕像後來被熔成步槍子彈。然而,宣布獨立並不等於贏得獨立。戰爭又持續了七年。
獨立使美國得以與外國結盟。1777年美軍在薩拉托加獲勝後,法國於1778年與美國簽訂同盟條約;西班牙和荷蘭共和國後來也加入對英戰爭。1781年,一支英軍在約克鎮投降,促成和平談判。英國在1783年的《巴黎和約》中承認美國獨立。
新成立的各州制定憲法,其中許多附有權利宣言。《邦聯條款》及其後的1787年《美國憲法》建立了全國政府。但是,宣言的平等原則並未寫入當時容許奴隸制度存在的憲法;直到南北戰爭後通過第十四修正案,平等的文字才進入憲法法律。
對新成立各州的人民而言,獨立對日常生活的影響並不一致。原有的殖民地政府由民選議會取代,一些州放寬財產資格限制,使更多白人男性取得投票權。佛蒙特於1777年通過的憲法禁止奴役成年人,賓夕法尼亞則於1780年通過逐步廢奴的法律,其他北方州陸續跟進;南方的奴隸制度卻持續擴張。效忠派失去財產,也往往失去家園。許多原住民族在未將他們納入的1783年和約之後,面臨更大的土地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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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記憶與全球影響
《獨立宣言》並非一開始就被奉為神聖文獻。到了1790年代,傑佛遜所屬的共和黨將它當作政治象徵;1812年戰爭後,它成為國家標誌。傑佛遜和亞當斯都在1826年7月4日,也就是宣言通過整整五十週年當天逝世,更增添了它的象徵色彩。1823年,威廉·J·史東製作了雕版摹本。逐漸褪色的羊皮紙原件最終於1952年移至美國國家檔案館,陳列於圓形大廳。
被排除在外的群體用宣言中的話來主張權利。1848年塞內卡福爾斯婦女權利大會通過的《意見宣言》,將其改寫為「所有男女生而平等」。1852年,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在一場著名演說中質問,7月4日對被奴役者有何意義。亞伯拉罕·林肯將宣言的平等原則置於反對奴隸制度的論述核心;他在1863年的《蓋茲堡演說》開頭,以1776年作為國家誕生之年。1963年,馬丁·路德·金恩稱宣言中的承諾是一張「期票」。
在美國以外,《獨立宣言》開創了一種新的文獻形式:獨立宣言。1804年的海地獨立宣言、1810年起許多西班牙語美洲國家的獨立宣言,以及二十世紀許多反殖民宣言都承襲了這種形式。1945年9月2日,胡志明引用美國《獨立宣言》中關於平等和不可剝奪權利的文字,作為越南獨立宣言的開頭。歷史學家指出,這些宣言借用的形式,至少和個人權利的語言一樣重要:它們都主張新國家在世界各國之間應享有國家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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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觀點:英國、效忠派與其他群體
在英國,有人以出版著作回應《獨立宣言》。麻薩諸塞前總督湯瑪斯·哈欽森出版《對費城大陸會議宣言的批評》(1776年);約翰·林德則出版《對美洲大陸會議宣言的答覆》(1776年),其中收錄年輕的傑里米·邊沁寫的一篇短評。他們認為宣言扭曲了殖民地的不滿,並嘲諷不證自明的自然權利主張。長期以來,許多英國歷史學家將這場革命視為帝國內部的內戰,而非兩個國家之間的戰爭。
近幾十年重新受到重視的效忠派史學強調,革命也是殖民地居民之間的內部衝突,伴隨暴力、財產沒收和被迫流亡。對效忠派難民而言,加拿大與英屬加勒比海地區的新社會,部分是由拒絕《獨立宣言》的人建立的。
非裔美國人與原住民族的觀點,改變了人們講述這段歷史的方式。歷史學家記錄了被奴役者如何利用戰爭爭取自由,包括為交戰任一方作戰或逃亡,也研究獨立如何助長殖民者向西擴張。如何同時看待宣言的普世理想與奴隸制度、土地剝奪的現實,至今仍是公共討論的議題,在國家週年紀念時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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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爭論與史料
歷史學家長期爭論《獨立宣言》的思想來源。卡爾·貝克在《獨立宣言》(1922年)中強調洛克與自然權利哲學。蓋瑞·威爾斯在《創造美國》(1978年)中主張,蘇格蘭的道德感哲學家,尤其是法蘭西斯·哈奇森,對宣言有所影響;這項論點遭到其他學者強烈批評。寶琳·梅爾的《美國聖典》(1997年)將注意力從傑佛遜的個人才華,轉向1776年春季約九十份地方及州的宣言,指出《獨立宣言》表達了當時廣泛存在的看法,也是大陸會議集體修改的成果。
大衛·阿米蒂奇的《獨立宣言:全球史》(2007年)將這份文件放進國際法的歷史脈絡。他認為,宣言最初的重要性主要在於宣稱國家地位,也就是新成立的各州主張在世界各國之間享有平等地位;他並追溯全球後來一百多份獨立宣言。其他學者則討論《獨立宣言》在美國法律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很少將它視為可直接據以主張權利的文件,儘管它列在《美國法典》的「建國根本法律」之首。
相關的一手史料特別豐富,包括收藏於美國國會圖書館、留有多人修改筆跡的傑佛遜「原始草稿」;大陸會議日誌;鄧拉普印製的單張公告;正式謄寫的羊皮紙本;以及約翰·亞當斯等參與者的書信。亞當斯曾預言,7月2日會成為受到慶祝的重大紀念日。傑佛遜與亞當斯等人數十年後寫下的回憶,在細節上彼此矛盾,使用時必須審慎。
核心概念
- 自然權利(不可剝奪的權利)
- 人們天生擁有、並非由政府賦予的權利,例如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 被統治者的同意
- 政府的正當權力來自受其統治的人民同意。
- 革命權
- 當政府持續侵犯權利時,人民可以改變或廢除它,並建立新政府。
- 平等
- 「人人生而平等」的主張;1776年實際適用的範圍有限,但後來被用來為遭排除的群體爭取權利。
- 國家地位與主權
- 宣言主張殖民地在國際關係中擁有獨立國家的完整權力,包括宣戰、議和、結盟與通商。
- 控訴事項
- 依循英國憲政傳統,正式列出對統治者的指控,以說明反抗的理由。
- 訴諸世界輿論
- 宣言面向「人類的輿論」,向其他國家陳述殖民地的立場,以爭取承認與支持。
紀錄
- 1763年 — 七年戰爭結束;英國開始對北美殖民地推行新政策。
- 1765年 — 《印花稅法》引發殖民地廣泛抗議。
- 1773年 — 波士頓茶葉事件。
- 1775年 — 4月19日,列星頓和康科德爆發戰鬥;第二屆大陸會議召開。
- 1776年 — 1月:湯瑪斯·潘恩的《常識》出版。6月7日:李提出獨立決議。6月11日:五人委員會成立。
- 1776年 — 7月2日:大陸會議表決通過獨立。7月4日:《獨立宣言》通過,鄧拉普印製單張公告。
- 1776年 — 8月2日:多數代表在正式謄寫的羊皮紙本上簽名。
- 1778年 — 法國與美國結盟。
- 1783年 — 《巴黎和約》簽訂,英國承認美國獨立。
- 1826年 — 傑佛遜與亞當斯同於7月4日,也就是宣言通過五十週年當天逝世。
- 1848年 — 塞內卡福爾斯大會的《意見宣言》改寫《獨立宣言》,用於爭取女性權利。
- 1952年 — 羊皮紙原件移至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國家檔案館。
詞彙表
- 大陸會議
- 由殖民地代表組成的會議,起初協調對英國的抵抗,後來在戰爭期間治理美國。
- 李決議
- 理查·亨利·李於1776年6月7日提出、7月2日通過的獨立動議。
- 正式謄寫本
- 為供簽署而製作、正式手寫的文件定稿。
- 單張公告
- 只在一面印刷的大張紙,用來傳播新聞和官方文件。
- 效忠派
- 革命期間仍效忠英國王室的殖民地居民。
- 愛國派
- 支持抵抗英國並爭取獨立的殖民地居民。
- 不可剝奪
- 無法被奪走或放棄;英文現代拼法常作「inalienable」。
- 《巴黎和約》(1783年)
- 英國承認美國獨立的和平條約。
問答
所有人都在7月4日簽名嗎?
沒有。大陸會議於7月4日通過宣言文字,但多數代表是在1776年8月2日於正式謄寫的羊皮紙本上簽名,有些人更晚才簽。描繪7月4日簽署場面的畫作,將幾件不同的事合併呈現。
為什麼國慶日是7月4日,而不是7月2日?
獨立表決發生在7月2日,約翰·亞當斯原本預期人們會慶祝這一天。但通過的宣言標示7月4日,傳遍全國的印本也印著這個日期,因此7月4日成了紀念日。
《獨立宣言》終結了奴隸制度嗎?
沒有。1776年,十三個州都允許奴隸制度。此後幾十年間,一些北方州開始廢奴;直到1865年通過第十三修正案,奴隸制度才在全國終止。不過,反奴隸制度的人經常引用宣言對平等的承諾。
《獨立宣言》是美國法律的一部分嗎?
它不是憲法,本身也沒有創設可直接向法院主張的權利。它列在《美國法典》的「建國根本法律」之首,人們也常引用它來解釋美國的理想,但法院很少將它視為具有直接拘束力的法律。
傑佛遜是一個人寫完宣言的嗎?
傑佛遜寫了初稿,但亞當斯和富蘭克林提出修改建議,大陸會議也做了許多更動,刪去約四分之一的內容。寶琳·梅爾等歷史學家強調,它是反映廣泛共同觀念的集體作品。
其他國家如何運用它?
它成為獨立宣言的範本。海地(1804年)、許多西班牙語美洲共和國,以及越南(1945年)等二十世紀國家都發表獨立宣言,有些直接引用它。歷史學家統計,全球已有一百多份獨立宣言。
為什麼宣言指責國王,而不是英國國會?
到了1776年,許多殖民地領袖主張,英國國會對殖民地完全沒有合法權力;殖民地與英國唯一的聯繫是國王。因此,與國王決裂就等於與英國決裂。
資料來源與延伸閱讀
-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A Transcription. U.S. National Archives
- 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A History. U.S. National Archives
- 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Wikipedia
- Lee Resolution. Wikipedia
- Committee of Five. Wikipedia
- Declaration of Sentiments. Wikipedia
- Pauline Maier, American Scripture: Making 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Alfred A. Knopf, 1997
- David Armitage, 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A Global Histor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 Carl L. Becker, 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A Study in 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Ideas. Harcourt, Brace,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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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方列出的公開資料,在 AI 協助下撰寫,並隨新研究發表持續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