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1861年農奴解放改革

Крестьянская реформа 1861 года (Krestyanskaya reforma 1861 goda, “Peasant Reform of 1861”); Manifesto of 19 February 1861

1861年 · 聖彼得堡(俄羅斯帝國)

一句話介紹

1861年農奴解放改革,由俄羅斯皇帝亞歷山大二世頒布,在法律上解放了兩千多萬名私人地主名下的農奴,卻要求他們花費數十年、付出沉重代價才能贖買土地,這場改革既為俄羅斯打開了通往現代化的道路,也在鄉間留下了深深的積怨。

1861年農奴解放改革
圖片: Boris Kustodiev · Public domain · Wikimedia Commons

從開頭閱讀簡明介紹;往下可探索更多細節與學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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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年輕讀者

大約165年前,在龐大的俄羅斯帝國裡,數百萬務農家庭都是農奴。農奴不完全等於奴隸,但也不算自由人。農奴必須留在地主的莊園裡,替地主耕種田地或向他繳納錢款,未經他的允許,不能結婚,也不能搬遷。

想像一下,你每星期都必須替別人打理好幾天的花園,永遠不能搬家,而那個人甚至能把你從家人身邊送走。這就是許多農奴的生活。

1861年,俄羅斯的皇帝——沙皇亞歷山大二世,簽署了一份稱為「宣言」的文件。文件宣布,農奴從此成為自由人。他們可以自由選擇結婚對象,可以擁有房屋和牲畜,可以上法庭,也可以做生意。

但這裡有個大問題:土地依然屬於地主。想擁有自己的田地,前農奴必須一點一點付錢購買,而且要花將近五十年的時間。他們拿到的土地,往往比之前耕種的還要少。

許多農民都感到失望。有些人甚至相信,沙皇原本給了他們「真正的自由」,只是官員把這件事隱瞞了起來。有些村莊爆發了抗議,軍隊也被派了進去。

儘管如此,廢除農奴制,仍是俄羅斯歷史上最重大的變革之一。人們至今仍在爭論,這究竟是一場偉大的解放,還是一種積累了怨恨、最終引爆後來俄國革命的「半套自由」。

重點速覽

日期
宣言於1861年2月19日(儒略曆)簽署,換算為公曆1861年3月3日;自3月5日(公曆17日)起正式頒布
地點
在俄羅斯帝國首都聖彼得堡簽署;於帝國境內施行農奴制的各省推行
統治者
皇帝亞歷山大二世(在位1855–1881年),後世稱為「解放者」
受影響人數
約2,300萬名私人地主名下的男女農奴,約占1850年代末帝國總人口的三分之一
法律文件
《農奴解放宣言》與《農民脫離農奴依附地位條例》(共17項法律文件)
主要條款
立即享有人身自由;土地分配由村社持有;「暫時義務」身分;向國家分49年償還贖地款
後續進展
皇室領地農民於1863年、國有農民於1866年獲得解放;1883年起強制贖地;贖地款自1907年起取消
隸屬改革
1860至70年代「大改革」的一環,包括1864年的地方自治局改革與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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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農奴解放改革?

1861年農奴解放改革,是廢除俄羅斯帝國私人莊園農奴制的法律。其法律依據,是皇帝亞歷山大二世於1861年2月19日(俄國舊曆,即儒略曆),在聖彼得堡簽署的一份宣言,換算成西歐通用的曆法,則是3月3日。連同一整套詳盡的法規,這項法律把約2,300萬名私人地主名下的農奴,轉變為法律上自由的鄉村居民。

在俄文中,這場改革通常稱為「1861年農民改革」。它是亞歷山大二世在位期間,所謂「大改革」中的第一項,也是最重要的一項;「大改革」還包括新設地方議會、司法改革,以及軍隊變革。也正因為這項改革,亞歷山大二世在俄羅斯歷史上被稱為「解放者沙皇」。

這項改革,本質上是一種妥協。農奴立即獲得人身自由:他們不再能被買賣,結婚不再需要地主同意,可以擁有財產、進行交易、上法庭訴訟。但土地仍然是地主的財產,直到農民買下自己的分地為止——由國家出資借貸,農民則在四十九年間分期償還。正是這種真實自由與沉重負擔並存的組合,使歷史學家至今仍在爭論,這場改革究竟達成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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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的農奴制是什麼?

俄羅斯的農奴制,形成於十六世紀末、十七世紀初,當時農民被禁止離開自己耕種的土地。1649年的《法典》(索博爾諾耶烏羅熱尼耶),把這一規定固定為永久性的制度。此後兩個世紀間,地主逐漸取得幾乎不受限制的權力,可以把農奴遷往其他莊園、加以買賣、施以懲罰,並要求他們在地主田地上勞動(「巴爾申納」),或以金錢、實物繳納稅款(「奧布羅克」)。

並非每一位農民都是這種意義上的農奴。改革前夕,主要有三個群體:國有土地上的農民、皇室領地上的農民,以及私人莊園裡的農民。只有最後這一群、隸屬於約十萬名貴族地主的農民,才是完整意義上的農奴。他們多半住在由「米爾」(村社)管理的村莊裡,村社負責在各戶之間分配條狀田地,並統一負責繳稅。

農奴制主要集中在歐俄的中部省份、今天的烏克蘭與白俄羅斯,以及西部邊境地區的部分地方。在西伯利亞、極北地區、芬蘭,以及高加索與中亞的大部分地方,農奴很少,甚至沒有。與常見的印象相反,農奴並非帝國人口的多數:1857至1859年的人口普查顯示,在約6,710萬總人口中,農奴約有2,31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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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為什麼要廢除農奴制?

俄羅斯的統治者,數十年來一直在談論改革。保羅一世曾於1797年試圖把勞役限制在每週三天;亞歷山大一世於1803年,允許地主經協議、連同土地一起釋放農奴;1816至1819年間,波羅的海各省的愛沙尼亞、庫爾蘭與利沃尼亞,廢除了農奴制,但沒有分配土地。尼古拉一世曾成立約十個秘密委員會,研究農民問題,但強大的地主勢力,阻擋了真正的改變。

真正撼動一切的,是1853至1856年的克里米亞戰爭,俄羅斯在自己的國土上,敗給了英國、法國與鄂圖曼帝國。這場戰爭,暴露出俄羅斯經濟、交通與軍隊已經多麼落後。許多官員因此得出結論:一個依賴束縛農民的國家,無法與正在工業化的西方國家競爭。農民的騷動也日益增加:據統計,1845至1854年間發生了348起騷亂,1855至1860年間則增至474起。

1856年3月30日,新即位的沙皇亞歷山大二世,在對莫斯科貴族的一次演說中表示,農民與地主之間的敵對情緒已然存在,與其等到農奴制開始從下而上自行瓦解,不如由上而下主動廢除它,這樣要好得多。經濟壓力也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到1850年代,約三分之二的貴族莊園與農奴,已抵押給國家信貸機構,這削弱了地主抵抗改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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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是如何醞釀的

1857年1月,亞歷山大成立了一個由保守派權貴主導的農民問題秘密委員會。真正的突破,出現在1857年11月,皇帝向維爾納周邊西部各省總督納濟莫夫發布的一道詔書,指示當地貴族組成委員會,規劃改革方案。這道詔書被發送給每一位省長,帝國各地的貴族,因此都被迫開始討論解放農奴的問題。1858年起,各省貴族委員會開始召開會議,其中莫斯科貴族的態度最為抗拒。

政府的方案,前後改變了好幾次。早期的方案,原本打算只解放農民的人身,把所有土地都留給地主。農民擔心這種「沒有土地的自由」,而官員們,鑑於1848年歐洲各地爆發的革命,也不希望製造出一批沒有土地的農村無產者。1858年底,一項與雅科夫·羅斯托夫采夫將軍有關的新方案出爐,承諾農民能永久使用分地,並可透過國家信貸購買土地。

1859年,在羅斯托夫采夫主持下,成立了所謂的「編輯委員會」,負責把各省的提案轉化為正式法律。真正推動整個進程的核心人物,是改革派官員尼古拉·米柳京。1860年羅斯托夫采夫去世後,保守派的維克托·帕寧伯爵接手,分地面積因此略有縮減,稅賦則有所增加。委員會共審查了82項省級方案,相關材料印製成35卷。1861年1月,亞歷山大催促國務會議加快完成,好讓改革能在春耕開始之前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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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言與條例究竟規定了什麼

宣言同時頒布的,還有《農民脫離農奴依附地位條例》,共17項法律文件。前農奴獲得「自由鄉村居民」的身分,他們的房屋、建築與動產,都歸為己有。他們也透過村社,以及一個更大的單位「鄉」,獲得選舉自治的權利。買賣農民的行為就此終止,婚姻與家庭事務,也不再需要地主同意。

土地問題的處理方式則截然不同。地主保留土地的所有權,但必須分配給農民一塊宅基地與一塊田地分地,這塊分地並非分給個人,而是分給村社。在買下這塊地之前,農民處於「暫時義務」狀態,必須繼續履行勞役或繳納金錢,而且最初九年內,不能拒絕接受分配的土地。每塊分地的面積與應繳稅賦,由地主擬定「憲章」,再交由稱為「調解官」的新設官員審核。各地區都訂有最高與最低分地標準。

為了買下土地,農民須進入所謂的「贖地」程序。國家以附息債券的形式,向地主支付大部分地價——通常約為地價的75%至80%——農民則以年息6%的條件,在49年間向國家償還這筆款項。如果分地面積超過當地標準,地主可以「劃出」多餘部分;這類「劃出地」(otrezki),常常包含草場、林地、牧場,以及通往水源的道路。農民也可以選擇不付款、改領最高標準四分之一的「貧民分地」。至於沒有土地的家僕農奴,則只獲得自由,沒有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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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

頒布與農民的反應

政府擔心引發動亂,因此把公布時間延後約兩週,先行部署軍隊與警察。宣言於1861年3月5日(西曆17日),在聖彼得堡與莫斯科的教堂中宣讀,其他地方則在接下來的幾週內陸續宣讀。宣言以教會的莊重文體寫成,對許多農民而言相當難懂。

許多農民,並不相信這就是沙皇所要給予的自由。他們原本期待能無償獲得土地,發現自己仍須為地主勞動或繳款後,便流傳起謠言,說貴族與官員隱瞞了沙皇的「真正自由」。最著名的一次衝突,發生在1861年4月,喀山省的別茲德納村:一位識字的農民安東·彼得羅夫,告訴鄉親,真正的法令免除了他們一切義務。軍隊隨後向人群開火。官方數字與後世記述,對傷亡人數說法不一,從約70人死亡,到一至三百人死傷都有;彼得羅夫則遭到處決。

知識界的看法同樣分歧。亞歷山大·赫爾岑與尼古拉·奧加廖夫等激進派批評者主張,人民需要的是「土地與自由」,這句口號後來成為多個革命組織的名稱。自由派貴族則抱怨自己蒙受的損失,而許多官員,則希望這場改革能消除一項引發叛亂的根源,藉此鞏固專制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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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

後果:土地、金錢與一個逐漸變化的社會

對許多農民而言,眼前的物質處境並未改善,有些地方甚至更加惡化。俄羅斯中部地區的平均分地面積,比他們先前耕種的土地還要小,「劃出地」也迫使村莊,必須向地主租用草場或林地,通常以勞役支付租金。贖地款十分高昂:傑羅姆·布魯姆與彼得·扎永奇科夫斯基等歷史學家計算後指出,在非黑土省份,土地的贖買價格,平均遠高於其市場價值,這意味著農民實際上,也在為自己的人身自由付款。

這項改革,也把農民牢牢綁在村社之中。由於土地歸村莊集體所有,村社又須共同對稅款與贖地款負責,個人很難輕易出售自己那份土地並遷往城市。有些村社「暫時義務」的狀態,一直持續了二十年,直到1881年的一道法令,規定自1883年起強制贖地為止。隨著欠款不斷累積,政府於1883年降低了還款利率,並在1905年革命後的動盪期間,於1907年最終取消了剩餘的贖地款。

儘管如此,農奴制的廢除,隨著時間推移,逐漸改變了俄羅斯社會。它為其他各項「大改革」鋪平了道路:自1864年起設立的地方自治局,興建了學校與診所;設有陪審團的獨立法院隨之出現;軍隊也走向現代化。此後數十年間,貴族擁有的土地比例大幅下降,農民自有土地的比例則不斷上升,一支能夠自由流動的勞動力,也因此出現,投入十九世紀晚期的工廠與鐵路建設。國有農民於1866年,以更優惠的條件獲得解放;喬治亞及其他邊疆地區,後來也依不同條款陸續推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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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

一場橫跨多民族帝國的改革

1861年的各項法規,並未一體適用。針對大俄羅斯、「小俄羅斯」(烏克蘭)、西部及其他各省,分別訂有不同的地方性法規,分地標準與稅款也各不相同。在西部各省,許多地主是波蘭貴族,許多農民則是烏克蘭人、白俄羅斯人或立陶宛人;1863年波蘭起義爆發後,政府修改了對農民有利的條款,部分目的正是為了削弱心懷不滿的波蘭士紳。

波蘭王國境內的農奴制,早在拿破崙統治時期的1807年便已廢除,但在俄國統治下,大致上又恢復了原狀;當地的農民問題,直到1864年,才由一項單獨的法令解決,同樣帶有政治目的。喬治亞的解放,始於1864年的提弗利斯省,隨後幾年推廣到其他地區,歷史學家認為,其條款比俄羅斯本土更有利於貴族。亞美尼亞與亞塞拜然的農民改革,則要到1870與1880年代才到來。

從這些邊疆地區的角度來看,解放農奴不僅是一項社會改革,也是一項帝國政策工具,用以把農民與沙皇綁在一起,對抗地方菁英。因此,研究烏克蘭、波羅的海諸國、波蘭與高加索的歷史學家,講述這段歷史的方式,往往與研究俄羅斯本土的歷史學家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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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

解放,還是掠奪?歷史學家如何評判這場改革

最早的學術記述,出自亞歷山大·斯克列比茨基之手,他彙編了改革籌備過程的文件,於1860年代在波恩出版。革命前的自由派歷史學家,普遍把這場改革,讚譽為國家的一項道德義舉。相對地,馬克思主義及後來的蘇聯歷史學家,則稱其為「農奴主的改革」。米哈伊爾·波克羅夫斯基主張,對大多數農民而言,這場改革,不過是把他們的名稱,從「農奴」改成「義務農民」而已;尼古拉·羅日科夫,則將其視為通往革命這整個過程的起點。蘇聯首屈一指的專家彼得·扎永奇科夫斯基,把贖地條款形容為掠奪性的,並舉出實例指出,連本帶利的總還款金額,往往是土地市場價值的好幾倍。

後續的研究,進一步深化了這些觀點。拉里薩·扎哈羅娃與鲍里斯·利特瓦克等歷史學家主張,1861年的法律,廢除的只是農奴制作為一種法律地位的存在,卻只是啟動、而非完成了它作為一種社會經濟制度的消亡過程;實際上,農民一直被綁在自己的分地上,直到1906年的斯托雷平改革為止。扎哈羅娃也強調,圍繞在米柳京身邊的一群「自由派官僚」,把解放農奴視為一項道德目標來追求,但同時她也認為,這場改革妥協性質的本身,也埋下了革命的風險。以英文寫作的丹尼爾·菲爾德,研究了專制政權如何把改革強加給心不甘情不願的貴族;特倫斯·埃蒙斯,則研究了貴族階層的反應。

近來,經濟史學家開始用新的數據,檢驗這些舊有的論點。安德烈·馬爾克維奇與葉卡捷琳娜·茹拉夫斯卡婭利用各省數據進行的一項研究發現,解放農奴提升了農業生產力,也改善了農民的營養狀況——這是以入伍新兵的身高作為衡量指標得出的結論。B·T·里亞扎諾夫等學者則主張,改革後頭十年的糧食產量增長,大致延續了先前的趨勢,要到更晚之後才開始加速。村社與贖地制度,究竟是拖累了俄羅斯的發展,還是緩衝了一場艱難的轉型,這場爭論至今仍在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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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

俄羅斯農奴制與美國奴隸制:比較的視角

俄羅斯解放農奴的時間,幾乎與美國廢除奴隸制同時:林肯的《解放奴隸宣言》發布於1863年1月1日,憲法第十三修正案則於1865年批准。亞歷山大二世在美國內戰中支持聯邦一方。歷史學家長期以來,一直把這兩種不自由勞動制度加以比較。彼得·科爾欽1987年出版的《不自由的勞動》,是一部經典的比較研究,指出兩者的差異,包括俄羅斯農奴擁有自己的社群、不存在種族區隔,以及俄羅斯農奴制的規模遠遠更為龐大。

兩種制度終結的方式,也大不相同。美國的奴隸制,是被一場血腥的內戰摧毀的,而獲得自由的人,儘管曾期待「四十英畝地與一頭騾子」,卻未能獲得任何土地。在俄羅斯,解放農奴是由專制國家自上而下、以和平方式推行的,農民確實獲得了土地——但必須付款購買,而且是在村社集體之內。兩個國家,前主人都保留了大部分的經濟權力,而獲得自由的人,都面臨了數十年的貧困與種種限制。

與歐洲其他地區解放農奴的過程相比較,同樣頗具啟發性。在普魯士與哈布斯堡領地,農奴制在拿破崙時代到1848年之間逐步瓦解,農民通常以土地或金錢,向領主贖身。俄羅斯的改革來得較晚,規模也更龐大,其人身自由、集體地權與長期贖地相結合的方式,可說獨具特色。傑羅姆·布魯姆針對歐洲鄉村舊秩序終結所做的更廣泛研究,把俄羅斯放進了這個歐洲整體格局之中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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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

史料與歷史記憶

主要史料,包括宣言與條例本身;編輯委員會35卷印刷材料;各省貴族委員會、主要委員會與國務會議的紀錄;省長、調解官與軍官對鄉村反應的報告;以及羅斯托夫采夫、米柳京等官員之間的往來書信。相較之下,農民自己的聲音則較難聽見。它們留存在請願書、法庭與警方紀錄,以及回憶錄之中,例如前農奴薩瓦·普爾列夫斯基的回憶錄,已由鲍里斯·戈爾什科夫譯成英文。

使用數字時必須格外謹慎。農奴人口的估計,會依所採用的人口普查或「修訂」版本,以及是否只統計男性或男女皆計而有所不同;農奴占人口比例的數字,從約三分之一到將近百分之四十都有。日期同樣是個陷阱:俄羅斯當時使用儒略曆,在十九世紀比公曆晚十二天,因此同一份宣言,會出現2月19日與3月3日兩種日期。

這場改革在人們記憶中的形象,隨著俄羅斯的政治局勢而不斷變化。帝俄時期,人們以獎章與紀念碑,紀念這位「解放者沙皇」;蘇聯史學,則強調它的剝削性質,以及農民的起義;到了後蘇聯時代的俄羅斯,它又再度被呈現為一種由上而下推行改革的典範。文學作品,也形塑了這段記憶——從屠格涅夫早年的《獵人筆記》,讓受過教育的讀者,生動地感受到農奴的人性,到薩爾蒂科夫-謝德林的諷刺作品,描寫地主如何利用「劃出地」,把昔日的農奴繼續困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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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概念

由上而下的廢除
亞歷山大二世的論點:由國家頒布法令來終結農奴制,比等待農民以起義的方式自行終結它,要來得安全。
人身自由與土地的落差
農奴立即在法律上獲得自由,但土地卻必須付款購買,這使得改革的承諾與現實之間出現落差。
暫時義務農民
在完成分地購買之前,仍須繼續向地主履行勞役或繳納金錢的前農奴。
贖地款
國家以債券補償地主;農民則須在49年間,連本帶息向國家償還——直到1907年才取消。
村社(Mir)
土地分配給村社,由村社重新分配條狀田地,並共同負責償還款項,限制了個人的流動自由。
劃出地(Otrezki)
被地主保留、不再供農民使用的土地,常包括草場、林地與通往水源的通道,是長期積怨的來源。
大改革
1860至70年代更廣泛的一系列改革——地方自治局、法院、軍隊、新聞出版——農奴解放正是這些改革得以推行的前提。

紀錄

  1. 1649年 — 《法典》(索博爾諾耶烏羅熱尼耶)把農民永久束縛於土地之上。
  2. 1803年 — 亞歷山大一世頒布「自由農民」法令,允許連同土地自願解放農奴。
  3. 1816年 — 波羅的海各省開始廢除農奴制(愛沙尼亞1816年、庫爾蘭1817年、利沃尼亞1819年),但未分配土地。
  4. 1856年 — 克里米亞戰爭戰敗後,亞歷山大二世告訴莫斯科貴族,由上而下廢除農奴制更為明智(3月30日)。
  5. 1857年 — 成立農民問題秘密委員會;致納濟莫夫的詔書,促成各地貴族委員會的組成(11月)。
  6. 1859年 — 在羅斯托夫采夫主持下成立編輯委員會,尼古拉·米柳京為其中的推動核心。
  7. 1861年 — 宣言於2月19日(公曆3月3日)簽署;自3月5日(公曆17日)起頒布;4月發生別茲德納開槍事件。
  8. 1864年 — 設立地方自治局;喬治亞開始解放農奴,波蘭王國另行解決農民問題。
  9. 1866年 — 國有農民以更優惠的條件獲得土地。
  10. 1883年 — 尚未贖地的「暫時義務」農民,須強制贖地;還款利率調降。
  11. 1907年 — 剩餘的贖地款全數取消。

詞彙表

農奴
在法律上被束縛於地主莊園的農民,須履行勞役或繳納稅款,不得自由離開或結婚。
沙皇
俄羅斯皇帝的稱號。
宣言
沙皇正式公開宣布重大法律或事件的文告。
巴爾申納
勞役稅:農奴必須在地主自己的田地上從事的勞動。
奧布羅克
以金錢或實物繳納、用以代替或補充勞役的稅賦。
米爾/村社
在各農戶之間分配土地、並處理集體義務的農村村社。
贖地
農民購買自己分地的程序,資金來自國家貸款,須在數十年間分期償還。
劃出地(Otrezki)
改革中,從農民分地中劃出、由地主保留的土地。
地方自治局(Zemstvo)
1864年設立的民選地方議會,負責管理學校、道路、醫療等地方事務。
儒略曆
俄羅斯直到1918年為止所使用的舊曆法,在十九世紀比西方通用的公曆晚十二天。

問答

俄羅斯的農奴等同於奴隸嗎?

並不完全相同。農奴通常住在自己的村莊與家庭裡,被束縛於土地之上,但地主對他們擁有極大的權力,可以買賣他們,也能施加懲罰。歷史學家常把這兩種制度加以密切比較。

農奴是免費獲得土地的嗎?

大多數並非如此。他們必須用國家借貸的資金購買分地,並在49年間分期償還。只有選擇小面積「貧民分地」的人,才能無償獲得土地。

為什麼宣言有兩個日期?

俄羅斯當時使用儒略曆,比西方通用的曆法晚十二天。俄國的2月19日,換算成西歐曆法,就是3月3日。

帝國內所有農民都在1861年獲得解放嗎?

1861年的法律,解放的是私人地主名下的農奴。皇室領地農民於1863年跟進,國有農民於1866年獲得解放,部分邊疆地區則更晚才實施。

這場改革導致了俄國革命嗎?

並非直接導致,但許多歷史學家認為,未能解決的土地怨氣、贖地債務與劃出地問題,助長了1905年與1917年的農民騷動。

歷史學家如何衡量農民的處境是否有所改善?

他們利用收成、地價、稅賦、欠款,甚至入伍新兵身高等數據作為依據。近來的研究,對生活水準改善的速度,看法並不一致。

這項改革究竟是誰起草的?

改革由各委員會與編輯委員會共同籌備;雅科夫·羅斯托夫采夫主持委員會,尼古拉·米柳京則是核心推動者,但最終是沙皇頂住貴族的反對,強力推動了這項改革。

資料來源與延伸閱讀

  1. Emancipation reform of 1861. Wikipedia
  2. Отмена крепостного права в России. Wikipedia (Russian)
  3. Serfdom in Russia. Wikipedia
  4. Alexander II of Russia. Wikipedia
  5. Bezdna unrest. Wikipedia
  6. Zemstvo. Wikipedia
  7. Jerome Blum, Lord and Peasant in Russia from the Ninth to the Nineteenth Centur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1
  8. Daniel Field, The End of Serfdom: Nobility and Bureaucracy in Russia, 1855–1861.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6
  9. Peter Kolchin, Unfree Labor: American Slavery and Russian Serfdom.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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