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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年輕讀者
斯賓諾莎於1632年出生在阿姆斯特丹。他的家族是猶太人,祖先曾從葡萄牙逃出來,因為在那裡猶太人若不改信基督教就會遭到懲罰。在阿姆斯特丹,他們可以公開信奉自己的宗教,年幼的斯賓諾莎在猶太社群的學校裡讀書,是個非常優秀的學生。
隨著漸漸長大,斯賓諾莎開始提出一些令老師與鄰居都感到不安的問題。聖經真的是神一字一句寫下來的嗎?神真的像坐在天上、會發脾氣的國王一樣嗎?二十三歲那年,他所屬猶太社群的領袖將他逐出社群,這意味著社群裡沒有人可以再跟他說話,也不能閱讀他寫的任何東西。
斯賓諾莎並沒有因此放棄。他搬到荷蘭的幾個小鎮,靠磨製顯微鏡與望遠鏡用的玻璃鏡片維生。他過著簡樸的生活,租房子住,把時間都花在思考與寫作上。歐洲各地的科學家與思想家紛紛寫信給他。
他最重要的想法是:神並不是存在於世界之外的某個人格化存在,而是自然本身,也就是一切存在之物的整體。萬事萬物的發生都有其原因,就像一長串接連倒下的骨牌。他認為,人並非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才叫自由,而是要理解事情發生的原因,如此一來,憤怒、恐懼與嫉妒便不再能任意左右我們。
他最著名的著作《倫理學》,寫作方式就像一本幾何學教科書,裡面有定義、公理與證明。這本書太過爭議,以至於直到他1677年以44歲之齡去世之後才得以出版。如今,許多人認為他是歷史上最勇敢、最具原創性的思想家之一。
重點速覽
- 生卒年
- 1632年11月24日至1677年2月21日
- 活動地點
- 荷蘭共和國:阿姆斯特丹、萊頓附近的萊茵斯堡、福爾堡、海牙
- 家世背景
- 阿姆斯特丹的葡萄牙裔猶太(塞法迪)商人家庭;1656年遭猶太社群逐出
- 職業
- 哲學家;部分生計靠磨製光學鏡片維持
- 主要著作
- 《倫理學》(1677年,身後出版)、《神學政治論》(1670年,匿名出版)、《政治論》(未完成)、《知性改進論》
- 核心思想
- 神即自然(Deus sive Natura)、單一實體、必然性、意欲(conatus)、三種認識方式、透過理解獲得自由、思想自由
- 使用語言
- 拉丁文(亦通荷蘭文、葡萄牙文、西班牙文與希伯來文)
- 影響
- 激進啟蒙運動、德國觀念論與浪漫主義、聖經批評學、自由主義政治思想、現代心靈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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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賓諾莎是誰?
巴魯赫.斯賓諾莎(葡萄牙文作本托,拉丁文作本篤克圖斯:這三個名字都是「受祝福的人」之意)是十七世紀的偉大哲學家之一,與笛卡兒、萊布尼茲齊名。他常被與這兩人一同歸類為「理性主義者」,因為他相信理性能夠掌握實在界的真實結構。
斯賓諾莎以幾項大膽的主張而為人所記得。他認為實體只有一個,可以稱之為神,也可以稱之為自然。一切發生之事,都必然地由這個實體的本性所推衍而出;沒有任何事情是真正偶然的,也不存在所謂「無因之選擇」意義上的自由意志。心靈與身體並非兩個不同的事物,而是同一件事物的兩種呈現方式。而人類最高的善,便在於理解這一切,這種理解會帶來一種平靜的喜悅,他稱之為「對神的理智之愛」。
他同時也是一位政治思想家,在1670年出版的《神學政治論》中主張,國家應當容許公民自由思考、自由表達自己的想法。由於他對神與聖經的看法被視為極度危險,他在去世後的一百多年間,一直被指控為無神論者。然而,後世逐漸將他推崇為現代世俗思想、聖經學術研究與民主理論的先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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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姆斯特丹的早年生活
斯賓諾莎於1632年11月24日出生在阿姆斯特丹。他的父親米迦勒是一位商人,從事從葡萄牙與西班牙進口乾果等貨物的生意。他的家族屬於當地的葡萄牙裔猶太社群,這個社群的成員大多是祖先曾在西班牙與葡萄牙被強迫改信基督教(所謂的「改宗者」)、後來又回到相對寬容的荷蘭共和國重新信奉猶太教的人。他的母親漢娜.黛博拉在他六歲時便去世了。
斯賓諾莎在社群的塔木德.托拉學校就讀,學習希伯來文、聖經與猶太教注釋。然而,他並未完成成為拉比所需的高階課程;在他哥哥去世後,他開始在家族生意中工作,1654年父親去世後,他便與弟弟加百列一起經營這門生意。
1650年代初,他開始向弗蘭西斯庫斯.范.登.恩登學習拉丁文。此人原是耶穌會士,抱持激進的政治觀點,並在阿姆斯特丹經營一所學校。透過拉丁文,斯賓諾莎得以接觸到笛卡兒的哲學、古典文學與新興的科學。他也因此結識了門諾派與科萊吉安派人士——這些基督教團體拒絕教會的階層體制,並自由聚會討論宗教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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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出教門令:被逐出社群
1656年7月27日,阿姆斯特丹葡萄牙裔猶太社群的領袖們對當時二十三歲的斯賓諾莎頒布了一道逐出教門令(herem)。這份至今仍留存的文件措辭異常嚴厲。它提到斯賓諾莎「可憎的異端邪說」與「駭人聽聞的行徑」,卻沒有明確說出具體內容是什麼,同時對他加以詛咒,並禁止社群成員與他交談、與他同住一個屋簷下、接近他,或閱讀他所寫的任何文字。
史學家認為,這些「異端邪說」很可能包括後來出現在他著作中的一些觀念:靈魂並非傳統意義上的不朽、神並非啟示誡命的立法者,以及摩西律法已不再具有約束力。這個社群採取行動也有現實上的考量——其成員的生存有賴於荷蘭當局的寬容,而社群內部公開出現的宗教激進主義,可能會危及這份寬容。
斯賓諾莎似乎並未試圖和解。他離開了猶太社群,此後也未加入任何基督教會。他採用了自己名字的拉丁文形式「本篤克圖斯」,並開始過起獻身於哲學的寧靜生活。這道逐出令從未被撤銷;二十一世紀時,雖曾有人提議重新檢討此事,但最終並未被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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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家的一生:萊茵斯堡、福爾堡與海牙
大約在1661年,斯賓諾莎搬到了萊頓附近的村莊萊茵斯堡,這裡是科萊吉安派的活動中心。他在此地寫成了《神、人及人的幸福簡論》,並著手撰寫《知性改進論》,同時開始動筆寫作《倫理學》。1663年,他搬到海牙附近的福爾堡,並出版了他生前唯一一部以自己名字問世的著作:一部對笛卡兒《哲學原理》的闡釋,附錄還收有〈形上學思想〉。
斯賓諾莎靠磨製鏡片賺取生活費,這是一門與新興光學科學密切相關的專門技藝;連克里斯蒂安.惠更斯等科學家都對他的手藝十分敬重。他也得到朋友的資助,包括西蒙.約斯滕.德.弗里斯與雅里赫.耶勒斯。他身邊一群仰慕者曾傳閱討論《倫理學》的草稿,他也與倫敦皇家學會秘書亨利.奧爾登堡通信,討論科學、宗教與哲學等議題。
1670年,他搬到海牙,此後一直以租屋方式度過餘生。1672年,也就是所謂的「災難之年」,法國入侵荷蘭共和國,海牙的一群暴民殺害了政治家約翰.德.維特與他的兄弟科內利斯。根據萊布尼茲後來轉述的一則故事,斯賓諾莎曾想在事發現場附近張貼寫著「ultimi barbarorum」(意為「最卑劣的野蠻人」)的告示,卻被房東攔了下來。1673年,他婉拒了海德堡大學提供的哲學教授職位,因為他擔心這會限制他從事哲學思考的自由。
1676年,萊布尼茲前往海牙拜訪他,兩人交談了好幾天。斯賓諾莎於1677年2月21日去世,享年44歲,死因可能是肺結核之類的肺部疾病,也可能因磨製鏡片產生的玻璃粉塵而加重病情。他的朋友們當年隨即出版了他尚未發表的著作,分別以拉丁文版(《遺著集》,Opera Posthuma)與荷蘭文譯本(De Nagelate Schriften)問世,書名頁上只印了他的姓名縮寫「B.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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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背景:荷蘭黃金時代
斯賓諾莎生活在荷蘭黃金時代。荷蘭共和國在贏得脫離西班牙的獨立之後,一躍成為歐洲首屈一指的商業強權,擁有遍及全球的貿易網絡、蓬勃發展的出版業,以及相對寬容的宗教環境。阿姆斯特丹歡迎塞法迪猶太人、新教異議者,以及各式各樣的流亡者前來定居。這正是林布蘭、維梅爾與惠更斯所處的時代。
然而,這種寬容仍有其極限。官方認可的歸正教會勢力強大,許多牧師都希望能嚴格控制人們的宗教觀點。政治上則分裂為兩派:一派是約翰.德.維特領導、傾向寬容並由商人菁英主導的共和政權;另一派則是與正統喀爾文派神職人員結盟的奧蘭治家族支持者。斯賓諾莎的朋友阿德里安.庫爾巴赫,曾以荷蘭文發表激進的宗教觀點,結果於1668年被捕入獄,並於1669年死於獄中——這正是公開表達自由思想的人可能面臨的下場的警訊。
在思想層面上,斯賓諾莎這一代人深受新興科學,以及在荷蘭生活多年的笛卡兒的影響。笛卡兒哲學承諾要以清晰明確的觀念重建知識體系,並在荷蘭各大學間引發激烈的爭論。斯賓諾莎採用了笛卡兒的方法與詞彙,卻導向了截然不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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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學》之一:神即自然
《倫理學》是以「幾何學次序」(ordine geometrico demonstrata)寫成的。就像歐幾里得的《幾何原本》一樣,全書五個部分各自都以定義與公理開頭,並由此推導出命題,再附上推論與說明性的附釋(scholia)。斯賓諾莎希望這樣的形式能迫使讀者依循理由,而非受修辭所左右。這五個部分依序探討:神;心靈的本性與起源;情感(affects)的起源與本性;人的受奴役狀態,亦即情感的力量;以及理智的力量,也就是人的自由。
第一部分論證,能夠獨立存在、僅透過自身便可被理解的實體只能有一個,而這個實體就是神,一個絕對無限的存有。其他一切事物都是「樣態」,也就是這個實體存在的某種方式。星辰、岩石、人與思想,都不是獨立於神之外的另一種事物,而是那唯一的神的變化形式。斯賓諾莎有時寫作「神,即自然」(Deus, sive Natura),這正是他的觀點常被稱為泛神論的原因,不過學者們對這個標籤是否恰當仍有爭議。
在斯賓諾莎看來,神擁有無限多的屬性,人類所知的只有其中兩種:廣延(即具有物理性)與思維。神並不為任何目的而行動,也不在各種可能性之間做出選擇,更不會獎賞或懲罰任何人;一切事物都必然地從神的本性中推衍而出,就如同三角形的種種性質必然地從其定義中推導出來一樣。在第一部分的附錄中,斯賓諾莎主張,認為自然是為了服務人類目的、認為神會降下暴風雨與疾病作為懲罰的這種信念,其實源自於人類的無知與以自我為中心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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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學》之二:心靈、情感與自由
心靈與身體。由於思維與廣延是同一個實體的兩種屬性,人的心靈與身體其實是「同一件事物,時而在思維屬性之下被理解,時而在廣延屬性之下被理解」。心靈就是身體的觀念。這種看法常被稱為「平行論」:每一個物理事件都有一個與之相應的心理事件,但兩者之間並不互為因果。斯賓諾莎藉此避開了笛卡兒所面臨的難題,亦即非物質的靈魂究竟如何能夠推動物質性的身體。
情感。每一事物都努力堅持在自身的存在之中;斯賓諾莎稱這種努力為「意欲」(conatus),在人身上,它就是慾望的本質。喜悅是通往更大行動力量的過渡,悲傷則是通往較小力量的過渡;而其他一切情感,如愛、恨、希望、恐懼、嫉妒與憐憫,則都是由慾望、喜悅與悲傷,再加上對其原因的觀念所構成的。斯賓諾莎承諾,他將像「處理線、面與立體那樣」來看待人的行為與欲求。
受奴役與自由。當我們受到自己並不理解的外在原因所驅使時,我們的情感便是「被動情感」,我們也就處於受奴役的狀態。當我們形成充分觀念,也就是對事物原因的真正理解時,我們便會變得更加自由。斯賓諾莎將認識區分為三種:想像(意見、道聽塗說、模糊的經驗)、理性(對共通性質與規律的認識)以及直觀知識(看出個別事物如何從神的本性中推衍而出)。我們理解得愈多,受被動情感支配的程度就愈少。
至福。《倫理學》的最後一部分描述了「對神的理智之愛」——這是伴隨著將一切事物理解為源自於神而來的喜悅,以及某種意義上心靈是永恆的這一觀念。至福並非德性的報酬,而就是德性本身。全書的結尾寫道:「一切高尚的事物,既如此罕見,也同樣如此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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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與政治:《神學政治論》
《神學政治論》(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於1670年以匿名方式出版,並標註了一個虛假的出版地。正如副標題所揭示的,這本書的目標,是要證明容許哲學思考的自由,並不會損及虔敬或公共和平;事實上,若試圖廢除這種自由,反而會同時摧毀這兩者。
斯賓諾莎主張,聖經必須從其自身出發加以詮釋,也就是像研究任何其他古代文本一樣,考察其語言、歷史與作者。基於這樣的方法,他得出結論:摩西並未撰寫整部摩西五經;先知們是想像力鮮明豐富的人,而非智識超群的人;而奇蹟,若理解為對自然法則的違反,則根本不可能發生。他認為,聖經的核心訊息其實很單純,就是透過正義與仁愛去愛神、愛鄰人;聖經並不教導哲學上的真理。
在政治方面,他追隨托馬斯.霍布斯,將國家建立在自然權利與力量之上,卻推導出更為自由主義的結論。既然沒有人能夠真正交出自己的判斷,任何試圖控制思想的政府,只會滋生虛偽與叛亂;「國家真正的目的,其實是自由。」他認為民主政體是最自然的政府形式。他未完成的《政治論》分析了君主制、貴族制與民主制,但寫到民主制那一章時便戛然而止。
這本書引發了軒然大波。它遭到歸正教會各宗教會議的譴責,並於1674年被荷蘭省當局查禁,在整個歐洲都被抨擊為一份無神論宣言。然而,這本書仍廣泛流傳,並為現代聖經歷史批評學,以及後世為言論自由所作的論證,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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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從「無神論者」到「為神所陶醉之人」
在他去世後大約一個世紀裡,「斯賓諾莎主義者」一詞一直是帶有貶意的稱呼,意指無神論者或唯物論者。皮埃爾.貝爾影響深遠的《歷史批判辭典》雖然讚揚斯賓諾莎的個人德行,卻抨擊他的體系荒謬不經。與此同時,他的思想也在自由思想家之間私下流傳;史學家喬納森.以色列便主張,斯賓諾莎正處於一場高舉民主、平等與世俗理性的「激進啟蒙運動」的中心位置。
1785年,德國爆發了一場公開論戰,史稱「泛神論爭議」,起因是弗里德里希.海因里希.雅可比透露,備受尊崇的作家戈特霍爾德.埃夫萊姆.萊辛曾坦承自己是一名斯賓諾莎主義者。這場論戰使斯賓諾莎躍居德國哲學與文學的核心地位。歌德、赫爾德、謝林與黑格爾都曾深入探討過他的思想;黑格爾甚至宣稱,一個人若要進行哲學思考,就必須先成為斯賓諾莎主義者;詩人諾瓦利斯則稱他是「為神所陶醉之人」。
後世的思想家從斯賓諾莎身上發現了截然不同的樣貌。十九世紀的科學家欽佩他的自然主義;愛因斯坦曾說,他所相信的是「斯賓諾莎的神」——這個神顯現於萬物井然有序的和諧之中,而非一個關心人類命運與行為的神。尼采視他為先驅;馬克思主義哲學家將他解讀為唯物論者;吉爾.德勒茲則將他塑造成一位論述喜悅與力量的哲學家。在現代心靈哲學中,他對心靈與身體關係的看法,常與雙面向理論及中立一元論相提並論;安東尼奧.達馬西奧等神經科學家,也曾借鑑他對情感的論述。
猶太社群的反應也隨時間而改變。有些猶太思想家將他視為叛徒,但另一些人,尤其是自十九世紀以來,則將他重新認定為世俗猶太人的英雄,以及現代猶太思想的奠基者。關於他與猶太教之間關係的爭論,至今仍在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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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上的爭論
實體與樣態。有限之物究竟如何「內存於」神之中?皮埃爾.貝爾將斯賓諾莎的說法理解為:個別事物是神的屬性(性質),但這會導致荒謬的結果(神既快樂又悲傷,既是土耳其人又是德國人)。埃德溫.柯利則提出另一種解讀:樣態是以因果方式依賴於神,而非作為某一主體的性質而存在,如此便可避開貝爾的反駁,但這種解讀也被批評為過於偏離斯賓諾莎本人的用語。另有學者,如伊札克.梅拉梅德,則為「樣態確實內存於實體之中」這一解讀辯護,並主張由此得出的觀點是自洽的。
屬性。屬性究竟是實體客觀存在的特徵,還是僅僅是知性感知實體的方式?與哈利.奧斯特林.沃爾夫森有關的「主觀主義」解讀,強調斯賓諾莎將屬性定義為「知性對實體所感知到的東西」;而近來大多數的詮釋者則傾向於「客觀主義」的解讀。這個問題之所以重要,關係到單一實體如何能夠擁有多個真正彼此有別的屬性。
泛神論、無宇宙論,還是自然主義?有些人將斯賓諾莎解讀為將自然神格化(泛神論),另一些人則認為他是將神消融於自然之中(無神論或自然主義)。黑格爾則指責他犯了「無宇宙論」的錯誤,亦即讓有限的世界消失、融入於神之中。斯賓諾莎筆下的「神」,究竟是出於策略考量而使用的宗教用語,還是一項真誠的形上學主張,至今仍有爭議;他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為了避免迫害而謹慎行文,也同樣眾說紛紜——這正是里奧.施特勞斯「行間寫作」論題所提出的問題。
心靈的永恆性。《倫理學》結尾處的幾條命題,主張「心靈中有某種東西是永恆長存的」,這一直讓讀者感到困惑。有人從中看出個人不朽的教義;大多數人則將其理解為心靈中真觀念那種非人格性的永恆;還有人則認為這段文字與整個體系的其餘部分存在張力。與此類似的爭論,還圍繞著他的決定論與道德責任是否可能並存,以及他的政治學究竟從根本上是民主主義的,還是一套關於權力的現實主義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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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記史料與文本問題
我們對斯賓諾莎生平的認識,仰賴一組相當有限的史料:那份逐出教門令,以及阿姆斯特丹猶太社群與該市其他相關的紀錄;他的書信往來(現存約88封往返信件,大多討論哲學問題,其中許多在出版前經過友人編輯);雅里赫.耶勒斯等人為《遺著集》所寫的序言;一部相傳出自讓-馬克西米連.盧卡斯之手、由一位仰慕者所寫的早期法文傳記;以及1705年由路德派牧師約翰內斯.科勒魯斯所寫的傳記——此人曾住在海牙同一棟房子裡,並訪問過認識斯賓諾莎的人。至於「最卑劣的野蠻人」這則軼事,以及他曾在猶太會堂外險遭刺殺的傳聞,則都出自後世的轉述,應當謹慎看待。
文本本身也存在一些問題。《倫理學》的寫作年代只有部分可以確定;從書信可以看出,早在1660年代初便已存在某個版本,而斯賓諾莎在1675年放棄了出版此書的計畫。《簡論》一書則僅存於十九世紀發現的荷蘭文手稿之中。2010年,學者連.斯普魯特與皮娜.托塔羅在梵蒂岡圖書館中發現了一份《倫理學》的手抄本,這是目前已知唯一一份手稿,曾在1670年代被轉交給天主教當局;它在若干細節上與印刷本有所出入,有助於呈現這部作品經歷了怎樣的修訂過程。
現代學術研究仰賴各種校勘本,如卡爾.格布哈特於1925年編纂的版本,以及較新的法國大學出版社(PUF)版本,還有埃德溫.柯利所編譯的英文版《斯賓諾莎全集》等譯本。史蒂文.納德勒所寫的傳記《斯賓諾莎:一生》(Spinoza: A Life,1999年),則綜合整理了有關阿姆斯特丹社群的檔案研究成果。如今,史學家更強調應將斯賓諾莎置於荷蘭、猶太與笛卡兒式的思想脈絡之中來閱讀,而不是把他視為一個孤懸於歷史之外的孤獨天才。
核心概念
- 神即自然(Deus sive Natura)
- 無限的實在只有一個;無論稱之為神或稱之為自然,指的都是同一件事物。
- 實體一元論
- 存在的實體只有一個;所有個別事物都是這個實體的樣態,亦即其存在的種種方式。
- 必然性
- 一切事物都必然地從神的本性中推衍而出;既沒有偶然,也沒有無因的自由意志。
- 心物同一
- 心靈與身體是同一件事物,只是分別在思維與廣延這兩種屬性下被理解。
- 意欲(conatus)
- 每一事物努力堅持在自身存在之中的傾向;在人身上,這就是慾望,也是一切情感的根源。
- 透過理解獲得自由
- 藉由形成對自身情感成因的充分觀念,將被動情感轉化為主動行為,人便能因此獲得自由。
- 哲學思考的自由
- 國家應當容許思想與言論的自由;壓制這種自由,只會同時損害虔敬與和平。
- 對聖經的歷史性解讀
- 聖經應當像任何其他文本一樣,從其自身的語言、歷史與作者身分出發加以詮釋。
紀錄
- 1632年 — 11月24日,斯賓諾莎出生於阿姆斯特丹。
- 1654年 — 父親米迦勒去世,斯賓諾莎與弟弟加百列一同經營家族生意。
- 1656年 — 7月27日,阿姆斯特丹的葡萄牙裔猶太社群對他頒布逐出教門令。
- 約1661年 — 他搬到萊茵斯堡,著手撰寫《簡論》,並開始寫作《倫理學》的初稿。
- 1663年 — 他搬到福爾堡,出版了對笛卡兒《哲學原理》的闡釋之作。
- 1670年 — 《神學政治論》匿名出版;斯賓諾莎遷居海牙。
- 1672年 — 「災難之年」:約翰與科內利斯.德.維特兄弟在海牙遭暴民殺害。
- 1673年 — 他婉拒了海德堡大學的教授職位。
- 1674年 — 荷蘭省當局查禁《神學政治論》。
- 1676年 — 萊布尼茲前往海牙拜訪斯賓諾莎。
- 1677年 — 2月21日,斯賓諾莎去世;同年稍晚,收錄《倫理學》的《遺著集》出版問世。
- 1785年 — 德國爆發的泛神論爭議,使斯賓諾莎成為哲學論戰的核心人物。
詞彙表
- 逐出教門令(herem)
- 猶太社群中正式的除名或驅逐處分。
- 塞法迪猶太人
- 祖先曾生活在西班牙與葡萄牙的猶太人。
- 實體
- 在斯賓諾莎的用法中,指獨立存在、僅透過自身便可被理解者;唯有神符合這項定義。
- 屬性
- 知性所感知到、作為實體本質的東西;人類所知的屬性有思維與廣延。
- 樣態
- 實體的一種變化形式或存在方式,例如某個特定的物體或觀念。
- 情感(affect)
- 指身體行動力量的變化,連同對這種變化的觀念;即一般所謂的情緒。
- 意欲(conatus)
- 每一事物努力堅持在自身存在之中的傾向。
- 充分觀念
- 透過事物的原因而完整掌握其對象的觀念;是真知識與自由的基礎。
- 幾何學方法
- 如歐幾里得那般,以定義、公理與經過證明的命題來建構哲學論述的方式。
- 泛神論
- 主張神與宇宙為同一事物的觀點。
- 理性主義
- 主張理性、而非僅僅感官經驗,才是知識主要來源的立場。
問答
斯賓諾莎為什麼會被逐出社群?
那份文件只說他抱持「可憎的異端邪說」,卻沒有具體說明內容。史學家認為,其中可能包括否認靈魂不朽、否認神曾頒布律法,以及拒絕承認猶太律法的權威等觀點。
斯賓諾莎相信神的存在嗎?
是的,但他所相信的並非一位會做出選擇、回應禱告或審判世人的人格神。對他而言,神就是唯一無限的實在,他也稱之為自然。批評者稱這是無神論,仰慕者則認為這是一種極為深刻的宗教觀。
《倫理學》為什麼寫得像一本數學書?
斯賓諾莎希望每一項主張都能從清楚明確的起點出發、一步一步獲得證明,如此一來,讀者才能被理由而非雄辯或權威所說服。
斯賓諾莎真的靠磨鏡片維生嗎?
是的。這是一門與新興光學科學相關的專門技藝,科學家們也十分敬重他這方面的手藝。這為他帶來了部分收入,不過他同時也仰賴朋友們的資助。
如果一切都是必然的,我們還能擁有自由嗎?
斯賓諾莎認為,我們並沒有『本可以另作選擇』意義上的自由,但我們可以在另一種意義上獲得自由:也就是依循自己的理解而行動,而不是被自己並不理解的被動情感所驅使。
貝爾與柯利之間的爭論是關於什麼?
這場爭論關乎有限事物與神之間的關係:貝爾將樣態理解為神的性質,並指出其中的荒謬之處;柯利則將樣態理解為以因果方式依賴於神的結果;另有一些學者則為一種更精緻的『內存』解讀進行辯護。
斯賓諾莎是民主主義者嗎?
他稱民主政體是最自然的政府形式,並捍衛思想自由,但他的政治理論同時也帶有現實主義色彩,將權利奠基於力量之上。他的思想究竟有多民主,學者之間仍有爭論。
資料來源與延伸閱讀
- Steven Nadler, Baruch Spinoza.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 Justin Steinberg, Spinoza’s Political Philosophy.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 Spinoza, Benedict De. Internet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 Baruch Spinoza. Wikipedia
- Ethics (Spinoza book). Wikipedia
- Theologico-Political Treatise. Wikipedia
- Pantheism controversy. Wikipedia
- Steven Nadler, Spinoza: A Lif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 Jonathan I. Israel, Radical Enlightenment: Philosophy and the Making of Modernity, 1650–1750.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 Edwin Curley (ed. and trans.), The Collected Works of Spinoza, Volume I.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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